唯有努力  不负光阴
全国服务热线
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你的当前位置:
公示详情
通知 |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启动,11月30日前完成
来源:贵煤数据 | 作者:pmoede35f | 发布时间: 2020-11-27 | 14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切实做好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就抓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通知指出,全省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立即组织并督促辖区内煤矿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要求开展自查自改,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录入省煤矿隐患信息化填报系统,并纳入“两个清单”动态更新。

通知要求,各生产建设煤矿要全面梳理本单位近期工作重点,根据附件2要求制定目前至2021年春节期间矿井采掘面作业和石门揭煤、启封密闭等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其中釆掘面遇应力集中、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大面积顶板破碎等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釆取加强防范措施,消除问题隐患后方可恢复釆掘作业,回采工作面在初采期间加强瓦斯防治和管理,防止顶板大面积垮落后引发瓦斯超限。煤矿要将近期工作计划按分级监管原则报所在市(州)、县(市、区、特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11月30日分别报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监局,同时抄送驻地煤监分局。

通知表示,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年底前明确纳入联合执法计划的煤矿由联合执法组负责,其他生产建设煤矿由各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分组检查,每组按专业结构由4-6人组成,分组要明确到人、检查时间等情况(水矿股份公司所属煤矿原则上由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监局负责),并于年底前完成全覆盖大排查。请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驻地煤监分局明确后于2020年11月23日17时前报省能源局和贵州煤监局。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队立即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大排查要结合明查暗访方式进行,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法免予或从轻处罚,对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拖而不改的釆取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相关典型案例及时报省能源局。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大

                 资源梦想城9号地块11层 

公司网址:www.gz-xds.com

联系电话:0851-88918599

     191  9986  8169

电子邮件:gzxindingsheng@126.com

邮      编: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