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涉煤企业环保工作要求,7月7日,市能源局会同水城区能源局,先后到达朝阳煤矿、垒鑫配煤厂、光明洗煤厂开展环保督查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到水城区朝阳煤矿,对该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私设暗管偷排整改、工业场地原煤和煤矸石堆放、工业场地废水收集处理、防尘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朝阳煤矿此前因私设暗管偷排未经处理的矿井水被环保部门处罚人民币73.9万元,行政拘留1人次。目前煤矿针对私设暗管偷排这一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新建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检查组提出需要加快煤仓大棚建设进度,完善环保基本设施,做到工业场地的雨水、污水全部处理达标排放,杜绝私设暗管偷排再次发生。
检查组一行最后来到垒鑫配煤厂、光明洗煤厂,对上一轮检查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按照上一轮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应将工业场地堆放的原煤和煤矸石等物料清理出场,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污染。目前垒鑫配煤厂正在组织清理场地内原煤及矸石,光明洗煤厂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市能源局将定期对行业内企业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将安排专人对环保问题的整改进度进行调度,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主体责任,各企业在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也要严格按照环保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好环保问题预防、治理等工作,为六盘水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