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贵州众一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瑞丰煤矿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由于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造成3人遇难、1人受伤。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还存在煤矿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煤矿救护队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快速、有效处置煤矿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应急管理厅 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各地负责煤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煤矿救护队的建设、管理责任,统筹好本地区煤矿救护队的规划、建设,做到合理布局、实现全覆盖,切实完善本地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
二、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煤矿落实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时测试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发现煤矿应急救援方面存在问题隐患的,要按照自身管理职责或移交具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及时处理,督促煤矿严格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三、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井工煤矿企业未设立矿山救护队的,必须与就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并按规定设立兼职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建设)。
四、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行车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矿山救护队不能30分钟到达服务煤矿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协调不少于两个救护小队(值班小队和待机小队)驻矿服务。应派队驻矿而未派队驻矿的煤矿,要于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五、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自身应急救援建设,保障矿山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加强对所属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各矿山救护队要严格管理,及时更新救护装备仪器,完善基础训练设施,加强身体、业务、心理素质训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服务水平。
六、矿山救护队在被召请时,要问清楚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合理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现场抢险,并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矿山救护规程》规定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严禁虚报、谎报现场侦查情况,严禁盲目组织抢险,确保抢险救援安全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