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的通知》(黔安办〔2017〕19 号)要求,为明确全省各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切实落实好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各产煤市(州)报送了全省各煤矿相关信息及监管主体,省能源局 贵州煤监局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据统计,2021年第二季度全省煤矿监管主体及对象将分为以下3类情况:
1. 2021年第二季度正常生产建设煤矿(369处)
2. 2021年第二季度停产停建需通风排水煤矿(139处)
3. 2021年第二季度停产停建不需要通风排水煤矿(319处)
此次公示时间截止 2021年03月31日 17时,如有疑议请在明确时间内提出宝贵意见。
(省能源局联系人:郭进华,电话:18798854489,电子邮箱:gznyjmc@163.com;贵州煤矿安监局联系人:陈冬凌,电话:18786538017,电子邮箱:53735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