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布《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展望到2035年,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方案》提出,要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引导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促进资源型地区协调发展、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加快资源型地区开放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共享发展。
在引导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上,《实施方案》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强资源能源开采利用等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攻关,提升行业创新发展水平。加快 5G、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物联网、生物医药等产业,推动新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持续挖掘和巩固提升比较优势,积极发展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能源等产业,提升产业链的创新能力和附加值,培育一批新兴支柱产业。鼓励资源型地区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
在促进资源型地区协调发展上,《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资源型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提高资源型产业技术和综合集成水平,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与资源精深加工密切相关的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工程设计、管理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资源精深加工带动构建多元化产业体系。
《实施方案》还提出,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首先要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强化国有企业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的责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集聚区。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机场、铁路,推进客运站改扩建或迁建新建,切实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此外,在配套支持政策上,《实施方案》明确,将继续通过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对相关地区予以支持。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转型创新试验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资源型地区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后,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