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现将《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2021年10月22日-11月2日。
请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
附件:1.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联系人:张勇,电话:0851—86838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