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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能源局2021年8月份煤矿安全检查计划
来源:贵煤数据 | 作者:欣鼎盛 | 发布时间: 2021-08-17 | 15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州能源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能源局2021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州能源〔2021〕1号)文件要求,黔西南州能源局现将2021年三月份计划完成情况以及4月份煤矿安全检查计划安排公布如下:


01
七月份计划完成情况

7月份,计划检查10矿次,实际检查14矿次,计划完成率140%,并制定出具执法文书14份,查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108条,立即整改36条,限期整改72条,现场责令停止使用设备2台次,停止采煤工作面回撤作业1个次,停止掘进工作面0个次,实施行政处罚1矿次,共处罚款6万元。


02
八月份检查计划

8月份,计划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11矿次。其中:与贵州煤监盘江分局联合执法检查3矿次〔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普安县云庄煤矿、安龙县黑金煤矿);与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8矿次(兴义市朝阳煤矿、普安县糯东煤矿、兴仁市国宝煤矿、兴仁市三联煤矿、兴仁市远程煤矿、兴仁市兴隆煤矿、贞丰县岔河联营煤矿、晴隆县全伦煤矿)。


03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风险防控。结合全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地质灾害大排查等工作,重点紧盯瓦斯、水害、煤层自燃等高风险煤矿,深入研判毎一处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措施有效处置管控安全风险。

(二)加强瓦斯治理。坚决打击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地质不清楚、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鉴定不规范、防突防爆炸措施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和计量不准确、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瓦斯超限次数控制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水害防治。指导煤矿企业加强矿井范围内釆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调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査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发现突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措施。

(四)严格现场处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排除。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由县级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对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立即责令停止采掘作业、停止设施或设备使用,撤出人员。

(五)严格工作纪律和疫情管控。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州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集聚坚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煤矿企业或相关单位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联系人:孟华

联系电话:1808348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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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黔西南州能源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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