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为深刻汲取大方县瑞丰煤矿“1·19”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教训,省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七项要求,明确全面开展煤矿自检自改工作,从1月20日起每天18点前将当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报至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全线加强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值此节后复工之际,安全生产更是尤为重要,千万不可麻痹大意。2月18日,全省能源行业复工复产暨安全生产视频会召开,会上,省能源局局长丁雄军指出,要分类推进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正常建设煤矿、生产煤矿2月28日前全部复工复产。强调要狠抓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等工作。
同一时间,毕节和六盘水两市监察分局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分别要求煤矿切实履行七项要点、把好五大关口。
具体来看,毕节监察分局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煤矿安全。二要切实履行煤矿安全责任承诺书。三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要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五要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六要切实加强重大灾害风险管控。七要切实转变作风推动煤矿安全。
其中特别强调,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紧急情况应急响应与授权撤人等制度要求。此外,各煤企要按照“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的要求,将近期国家、省、市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一规程两细则”等纳入培训内容提纲;加强“三项岗位人员”任职和上岗资格审查,对新入职工人岗前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低于72学时的不得考核,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不论是从事故教训还是安全提示中都能清楚的看到,在煤矿安全管理的过程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加强机警预防是重中之重,这在水城监察分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示》中也得到了印证,分局指出要把好安全生产五大关口,让安全理念渗透到每一位员工头脑。
一要把好技术审批关。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对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再复审,查漏补缺,并再次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学习、签字。
二要把好人员培训关。组织煤矿全员认真学习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一规程两细则”、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强化对新招收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要把好复工复产关。对照井工煤矿221项检查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复工复产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彻底排查。对机构不全、人员不齐、隐患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四要把好现场管理关。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重点强化瓦斯、水害、火灾、提升运输等重大安全隐患和采掘工作面等重点部位的现场检查,严厉打击“三违”行为,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五要把好预警处置关。加强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使用、维护,及时处置各类预警信息;严格执行瓦斯、CO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撤人制度;严格执行井下和井口动火作业、消防规定,发现煤层有自燃征兆时必须及时处置。
除了毕节和六盘水两大产煤市以外,我省的其他市州也对当地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黔西南州能源局在2月份煤矿安全检查计划中明确,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开展“一防两不停”巡查检查,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事故;严把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内容和标准,确保通过验收的煤矿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打击煤矿瓦斯超限作业、抽采钻孔造假、抽采数据造假、监控数据造假、达标评价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遵义监察分局根据贵州煤监局局长李建民在2021年贵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形成该市下一步重点工作思路:
一是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破解制约煤矿发展的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突出问题,强化瓦斯防治攻坚,推动煤矿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煤矿对照应急部4号令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开展好督促检查。
三是加强煤矿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双回路”供电改造,引导新技术新装备在急倾斜煤层开采中的利用,持续推进煤矿工人素质提升。
由于我省的地质构造复杂,小煤矿居多,煤矿安全生产始终绕不开瓦斯治理和兼并重组工作进展,为此,林东监察分局到黔南召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座谈会时强调,要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加强瓦斯防治及水害防治工作,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有力、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快兼并重组改造建设步伐,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煤矿产业升级。
目前,煤矿复工复产正如火如荼开展中,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问题,吸取瑞丰煤矿“1·19”事故教训,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州)的文件和要求按时完成复工复产,保障煤矿产能有序释放。



